电影中的音乐剧部分很精彩,但剧情叙事部分感觉略显乏力,显然想要把电影和音乐剧融在一起并不简单。时钟的滴答声提醒着我们流逝的光阴,也带来了对生活的焦虑,未来的生活难卜,是否还能活下去,是否还能坚持自己的梦想,是否还有机会成功……清醒过来吧,与其浑浑噩噩虚度光阴,不如真真切切活出鲜明的自己,把握住那些值得珍惜的东西,哪怕时光有限,也要在剩余的时间里为自己骄傲。
一开场Jon Larson介绍自己是音乐剧编剧时声称one of the last my species,到如今LMM把他的故事搬上银幕,this movie is a love letter from one Musical-theater writer to another.
看完会发现,好像男主身上并没发生什么事,把一个作品交出去,等待被发现或者被埋没,自己并没有什么可以做的,剧情的很大一部分都靠身边人的故事在推动。
作为LMM的处女作完成度很高,加菲的表演飞跃令人惊喜,确实是对标爱乐之城的电影,一样拍三十岁前年轻人追梦的处境,一样有很多对于经典的致敬,也……不得不说,一样的通俗,感染力来自于故事外部而非故事内部。爱乐之城的感染力来自于观众自身经历和情感的代入,而这部则更针对本身就对宽街有情怀的音乐剧观众,剧情和人物本身有很多单薄的、甚至是悬浮的地方,脱离了更为真实具体的挣扎(譬如90年代艰难的LGBT运动,包括舞台上的和舞台下的),显得中二有余但悲壮不足。
今年我三十岁了。客观事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…因为自己绝对属于不认真生活的那一挂,所以总是会被认真活着努力追梦的人打动…并且还有那么好听的音乐。
老夫人去世后,唐顿又迎来了新的生命,这可能就是繁衍的意义吧。
应该是一生中看过的最“难看”的歌舞片之一了吧
听说托马斯的戏份被删光了就没去电影院,希望这次他真的找到幸福了吧。作为大结局非常好了。
一个童话般的ending。奶奶真是完美善终了。
还是要给五星,从16年刚开始“学英语”到现在也已经过去六年,big house人来人往,婚礼与葬礼同一天举行,新生与故去往复交替,就当它是时光怜爱下不经意留下的童话,当你刻意偏头看它一眼,就如撇去浮沫般悄然离开。
一流作家的二流作品,可以想象当年David Auburn重写本剧时调整故事线的难度,三个主角的视角切换里若隐若现的Sondheim才是整个故事的芯,这个剧是属于Larson的Sunday in the Park with George!一定好好赚钱,然后去finance我表达欲爆炸的朋友们!
宽街剧粉必看。突然理解为什么戏剧界那么多写自己生活的剧作了,因为正如经纪人大姐所说,作为独立创作者,确实只有写自己的生活才最容易动人。
还是要给五星,从16年刚开始“学英语”到现在也已经过去六年,big house人来人往,婚礼与葬礼同一天举行,新生与故去往复交替,就当它是时光怜爱下不经意留下的童话,当你刻意偏头看它一眼,就如撇去浮沫般悄然离开。
选几个喜闻乐见的热门议题+几首好听的歌,很生硬,很无聊,有种《娱乐无极限X音乐不断》的感觉。
没想到人物弧光落在了白人男性觉醒,然后开始尊重女性和LGBT权利。就这点屁事从13年《为奴十二年》到现在了还在拍。
又是那种把后台故事搬上前台的歌舞片,有剧情起伏有人物成长弧光,爱情友情一应俱全,就是没说清楚作者的创作困境和突破到底是为了啥,可说是有形无神。全片的歌除了关键性的那一首之外基本都没法听。
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,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,他问经纪人“那我现在该怎么办?”,经纪人说“写下一部,写完了就再写一部,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,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。”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,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。只不过除了这段,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,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。
其实他自己选择的答案,已经显露在头一句歌词里了。“牢笼还是翅膀,你喜欢哪个?去问飞鸟吧。”
今年的爱乐之城,加菲的个人秀。同是又唱又跳,这部更注重唱,更偏生活,个人传记。如果爱乐之城男主是加菲,如果这部女主是石头姐,会不会更好,CP粉的怨念太可怕了
Jon的第一场试片会结束后,好评如潮但无人投资,他问经纪人“那我现在该怎么办?”,经纪人说“写下一部,写完了就再写一部,一直投稿直到有回应为止,这是大多数剧作家的宿命。”有才华的人终将被看到,需要的是时间和耐心。只不过除了这段,全片剧情和音乐都不怎么打动人,不及影片最后Jonathan Larson本人的影像有感染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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